各学院(部门):
为学校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提供开放实验环境,提高实验室利用率,所有用于实验实训教学的实验室,须纳入学校正方教务系统,以实现教学实验室的共享、开放、预约。各学院及科研机构的科研实验室建议纳入。请各学院(部门)认真填写实验室场地基础信息表格(附件1),要求其中所在地点、各称等要明确,并于11月29日前将电子文档发送541051813@qq.com,国资处审核汇总后,交教务处实验教学科,统一录入正方教务系统。联系人:徐建军,联系电话:616515(短号)。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9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