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新闻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09-02

各相关学院(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现就做好2018-2019学年我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1.实验室信息按学校的建制实验室为单位进行统计。特别提示:实验室信息里的代码、编号等以资产管理系统为准,不要填错。

2.教学实验项目是指本学年纳入实验教学计划且实际开出的教学实验项目。

3.统一按学年(指教育年度,即从每年的9月1日到第二年的8月31日)进行统计。

二、统计内容

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包括9个报表,其中基础报表(简称基表)7个,综合报表(简称综表)2个,请各学院按以下要求填报:

1.基表一、基表二由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填报。

2.基表三、基表四、基表五、基表六由各学院负责填报,其中基表四由教务处统计核查,基表五由人事处负责核查。

3.基表七由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联合计财处进行填报。

三、统计报表

1.报送方式:采用电子文档上报的方式,文件名为:原学院名称+报表名(如:数学与信息工程学院基表4)。

2.各报表经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汇总、审核后,在网上提交省教育厅。

四、统计要求

1.请各学院认真组织,按时报送,保证填报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请不要更改每张表的格式。

2.请于9月20日前,将各自学院的基表四《教学实验项目表》电子稿通过工作交流发给教务处张志力老师,联系电话:85139031(52031)。其余各基表电子稿通过工作交流发给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尚光辉老师,联系电话:88661929(82929)。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

附件2:7个基表样表

附件3:填报说明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9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