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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二级学院教学档案材料综合督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新闻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10-30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二级学院教学档案材料综合督查工作的通知
根据学校教学管理工作计划,在教学常规期初、期中和期末检查等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校督导委员会决定第8至10周开展教学档案材料综合督查。为保障督查成效,现将工作方案印发各学院。
一、督查目的
本次督查旨在了解2023-2024学年两学期的教学档案材料是否符合管理规范,有关工作落实是否符合审核评估与专业认证的质量保障要求。
二、督查内容及依据
(一)课程层面的考核与达成评价的档案材料,包括课程考核方案、学生成绩登记表、课程考核成绩统计分析报表、课程达成评价分析改进报告、过程考核佐证材料、期末试卷册(含平行卷),以及学院自行补充的其他材料。
检查依据:1.学校关于课程考核的制度、通知文件及总体要求;2.二级学院课程考核的相关实施细则、标准;课程目标达成评价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
(二)专业层面的达成评价档案材料,包括2018届毕业生的培养目标达成评价报告、2024届毕业生的毕业要求达成评价报告。
检查依据:1.台州学院人才培养质量达成评价管理办法(台学院发〔2020〕135号);2.学院关于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的达成评价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
(三)学院层面的督导组与基层教学组织档案材料。学院督导组工作台账包括督导人员名单、学期计划与小结、会议纪要或工作简讯、听课检查记录及报告等。基层教学组织活动资料包括负责人名单、学期计划与小结、教研活动记录等。
检查依据:1.学校教育督导工作管理办法(台学院发〔2023〕44号);2.二级学院教育督导工作细则或补充规定;3.浙江省关于加强基层教学组织的文件(浙教高教〔2019〕91号);4.学校关于基层教学组织的管理制度及通知文件。
三、督查流程要点
(一)明确时间,做好准备。
请在第7周前填报可督查的周次星期时段。相关档案材料纸质稿或电子稿均可,具体要求如下:
1.课程考核档案材料按学院归档封面清单提供。网络教学平台的佐证材料如不便下载,需提供一份操作指南,写明网址链接、账号密码、佐证材料所在菜单路径(页面截图)。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开课任务教学进度表等也请整理备查,并提供可访问校园网的笔记本电脑一台以备督导使用。
2.专业达成评价档案材料请分专业命名文件夹,内有2018届毕业生的培养目标达成评价报告、2024届毕业生的毕业要求达成评价报告,可附相应的支撑数据材料。如材料均为电子稿,请在现场督查前两天通过浙政钉发给督评中心。
3.学院督导组工作台账请归入同名文件夹,内有学院督导工作实施细则、督导人员名单、学期计划与小结、会议纪要或简讯、听课检查记录及报告,可附财务报销单等督导经费使用说明。如材料均为电子稿,请在现场督查前两天通过浙政钉发给督评中心。
4.基层教学组织活动材料请归入同名文件夹,内有学院基层教学组织相关工作制度、每学期的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名单、各基层教学组织活动资料等。如材料均为电子稿,请在现场督查前两天通过浙政钉发给督评中心。
(二)督导检查,反馈交流。
1.校督导分组确定督查任务,线上提前查看专业达成评价、学院督导组和基层教学组织的档案材料。
2.校督导到学院现场抽样检查课程教学档案,逐项对标检查评价,当面与学院教学管理人员交流。
3.督导分别填写督查记录表(见附件1、2),由教务处集中向学院反馈。
(三)归纳梳理,持续改进。
1.二级学院对存在问题逐点分析、分类梳理,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时限成效。
2.由学院督导组负责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再检查,结果上传评估系统--学院督导组工作台账的学期目录。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简约教务”工作理念,检查学院归档材料的原始形态,不要求学院领导陪同汇报,现场督查安排简短的教学管理人员当面交流环节,然后提交督查记录表电子稿。
(二)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督查发现的问题或不足,对涉嫌教学违纪或整改不力的单位及个人要进行责任约谈。并就本次督查改进工作向教务处提交专题报告(参考格式见附件3)。
(三)校院两级教学管理部门并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标准,有针对性地采取预防措施,避免问题反复重现。
(四)未尽事宜请通过浙政钉联系教务处督评中心许锋。


附件:1.课程归档材料督查记录单
2.其他教学管理档案材料督查记录单
     3.学院关于督查反馈情况的分析改进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