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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课程安排工作的通知

作者: 新闻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6-04-15

台州学院教务处文件


台学院教发〔2026〕36号



关于做好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

课程安排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

课程安排,是教学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为确保本科教学平稳有序,学校将开展下学期课程安排工作,请各单位按要求及时做好课程安排。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安排原则

(一)相关课程的课程名称、课程代码、学分、课程性质等属性必须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保持一致。

(二)充分考虑学生学习效率、场地资源和教师工作负荷等因素,尽量保证课表编排的合理性。同一教师一天内原则上不安排6学时以上的理论课程。

(三)用好上午教学黄金时段,确保1-2节课程的基本排课量。为营造良好教风学风,从低年级开始,不断提高1-2节课程的排课比例,使开设1-2节教学班数占学院教学班开设总数(课程周学时数为3倍数的不计入)的比例至少达到50%。

(四)课程主讲教师一般由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具体任职要求详见附件)。新教师和青年教师授课要求按照学校相关制度执行。

(五)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的教师除进修、挂职、访学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应每学期为本科生授课,且每学年授课总时数不少于48学时。

二、课程安排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主管教学工作的负责人为本单位课程安排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全面督导各环节,加强质量监控,认真审核教学及课表信息。

(二)因工作实际情况,对排课时间有特殊要求的教师应提前到学院登记申请。《通识平台课程(公共课)排课特殊要求登记表》应于第13周前由各开课学院(部门)汇总交教务处。《专业课排课特殊要求登记表》留各开课学院备案。排课时,教务处和学院将酌情予以考虑。

(三)课程安排是学校组织教学活动和学生选课的基本依据,经审核并统一发布后,原则上不予更改。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调整,须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办理。

三、时间安排

(一)第7-8周,各二级学院完成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计划录入和审核(2026级的计划按照招生计划时间可做适当延迟),确保教学计划准确无误。

(二)第9-10周,各二级学院在5月10日前组织学生进行专业选修课的预选。

(三)第11-13周,各开课学院(部门)在5月28日前落实教学任务,并录入教务系统。教学任务排定之后,不得随意更改。

(四)第14-17周,课表编排。

四、其他

(一)经学校审核通过的校内通识任选课(线下或混合式)实行网上申报,申报时间为5月25日-6月12日。具有申报资格的教师可登录教务系统直接进行申报。评审通过的纯线上通识任选课由教务处负责落实教学任务。

(二)公共体育课由教师教育(体育)学院负责落实教学任务和排课。

(三)通识任选课、公共体育课选课时间暂定第17-18周。具体选课时间以选课工作安排通知为准。



附件:《关于实行课程主讲教师的若干规定》(台学院教发〔2024〕42号)



教务处

2026年4月9日




台州学院教务处2026年4月10日印发


文:无/图:无/审核:鲁大前/责任编辑:郑舒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