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2011、2012、2013级学生2013学年的课外学分认定工作现已开始,认定时间为2014年12月24日-2015年1月16日,具体认定程序及时间安排如下:
(1)2014.12.24——2014.12.31:教务处已提供数据(学科竞赛、国创项目、教学信息员、考级考证)汇总名单,请各班同学按照教务处公布的“台州学院2013学年课外学分汇总表1”(附件1),认真核对、确认。
(2)2015.1.1——2015.1.11:对于“台州学院2013学年课外学分汇总表1”(附件1)中有误的信息,请各自将正确信息统一报给班长,由各班班长汇总并填写“台州学院2013学年课外学分汇总表2”(附件2);对于“台州学院2013学年课外学分汇总表1”中没有列出的所有项目,由学生本人填写“台州学院学生课外学分申请表”(附件3),然后将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交给班长,由班长初审核后汇总并填写入“台州学院2013学年课外学分汇总表2”(附件2)。最后,各班班长将此汇总好的表格(附件2)电子稿发至:8756973@qq.com,同时将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交学院办公室5201王老师。
(3)2015.1.12——2015.1.16:学院审核、认定,上交教务处。
注:课外学分审核、认定依据和标准见附件4和附件5。2014年暑期社会实践加分已有数据,不用填入汇总;2014级同学不参加本次认定。
附件1:台州学院2013学年课外学分汇总表1.xls
附件2:台州学院2013学年课外学分汇总表2.xls
附件3:台州学院学生课外学分申请表.xls
附件4:台州学院学生课外学分管理办法.doc
附件5:台州学院学生课外学分评定标准.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