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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空军招飞有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程君岭 新闻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10-25

各有关二级学院:

根据空军招飞局南京选拔中心有关函件精神, 2013年空军选拔普通高校大学生飞行学员工作即将展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收范围和基本条件

教育部注册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1年入校的本科二年级在读男生,未婚。要求当年经省级招生办本科第一批、第二批统一录取,且完成规定的学习课程,成绩优良。

年龄:本科二年级学生不超过22周岁(1990年6月30日后出生)。

民办院校、专升本和音体美特长生不在招飞范围。

身体条件:身高:165—185厘米;体重:52KG以上;视力:按空军标准视力表双眼裸视分别在0.8以上(报名时可参考E字表0.9以上),未做过激光角膜矫正手术;血压:平静血压不超过138/88毫米汞柱;色觉:无色盲、色弱。体征:无文身、刺字。

二、报名方式和预选安排

(一)招飞简章

可详查空军招飞网站(http//zhaofei.cgw.cn )。

(二)预选报名

大学生对照选拔条件自愿报名。符合条件者自行下载《空军招收大学生飞行学员报名表》(见附件,要求双面打印),同时填写该表(正面),填好后到学生处办公室(临海校区行政楼108室)签署意见并盖章,推荐为报考对象。报名时间截止为11月6日。

(三)初选工作

台州市设立有初选站,地址为:白云山南路399号白云小学。检测时间为11月9日,半天。体检时大学生须持《报名表》,另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初步检查合格者确定为预选对象。

三、相关待遇

被录取的普通高校本科二年级飞行学员,在航空大学学习2年,主要进行基础教育和初级教练机飞行训练。入校后经过3个月考察期,合格者取得学籍、军籍。学习期间除享受军校学员的待遇外,还享受飞行津贴、空勤伙食、特种装具等待遇。达到培训要求的,获得大学本科学历,授予学士学位,享受副连职军官、空军中尉军衔待遇。如因身体或技术等原因不适合继续学习飞行的,根据本人情况转入地面军事院校学习。

四、相关待遇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学生处办公室冯老师,电话:85137225。

附件:《空军招收大学生飞行学员报名表》

台州学院学生处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