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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安全常识

作者:王灵敏 新闻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06-21

1、学生不要私自下塘下河洗澡,避免溺水事故发生。

如确实想游泳,必须在监护人的带领下去游泳,特别是到天然游泳场所(如江河、水塘、水库)游泳,应该有家长、亲人或教师的带领。初学者不要到野外去游泳,不要独自一人外出游泳,更不要到不摸底和不知水情或比较危险且宜发生溺水伤亡事故的地方去游泳。

2、身体患病者不要去游泳。

中耳炎、心脏病、皮肤病、肝病、肾病、高血压、癫痫、红眼病等慢性疾病患者,以及感冒、发热、精神疲倦、身体无力者都不要去游泳,因为上述病人参加游泳运动,不但容易加重病情,而且还容易发生抽筋、意外昏迷,危及生命。传染病患者易把病传染给别人。另外,女性月经期间不宜游泳。

3、参加强体力劳动或剧烈运动后,不能立即跳进水中游泳。

尤其是在满身大汗,浑身发热的情况下,不可以立即下水,否则易引起抽筋、感冒等。

4、被污染(水质不好)的河流、水库,有急流处,两条河流的交汇处以及落差大的河流湖泊,均不宜游泳。一般来说,凡是水况不明的江河湖泊都不宜游泳。

5、恶劣天气如雷雨、刮风、天气突变等情况下,也不宜游泳。

6、必须要有组织并在老师或熟悉水性的人的带领下去游泳。

以便互相照顾。如果集体组织外出游泳,下水前后都要清点人数。游泳前要做好准备活动,准备活动包括跳跃、慢跑、做徒手操等,入水前用冷水淋浴一下,以适应水温,然后下水。

7、入水后不宜马上快速游泳,更不宜马上游入深水区。

应在浅水区适应一段时间后,再逐渐加速。对自己的水性要有自知之明,下水后不能逞能,不要在急流和漩涡处游泳,更不要酒后游泳。

8、在一起游泳时应该相互关照,不要嬉水或捉弄对方。

一起去游泳,如果有人提前上岸,要告诉同伴。要注意休息,不要长距离长时间游泳,不要远离伙伴。如果感到身体不适,要告诉同伴并上岸休息,在岸上观看同伴游泳留心他们的安全。

9、在游泳中如果突然觉得身体不舒服,要立即上岸休息或呼救。

在游泳中遇到溺水事故时,在送往医院的途中要运用所学急救知识对溺水者进行急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