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富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富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富政办〔2006〕65号)文件精神,现将2012学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新教师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富阳市生源2012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
2.具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1977年1月1日后出生)的富阳户籍大中专毕业生;
3.具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年龄40周岁及以下(指1972年1月1日后出生),至今在本市幼儿园连续任职三年及以上且现仍在岗的富阳户籍非事业编制教师(任职时间计算截止到2012年7月31日)。
2.报名地点:富阳市教育局服务楼三楼大会议室(富阳市富春街道鹳山路21号)。
2012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须持学业成绩单(含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实习成绩)、师范类院校证明原件,普通话证书、身份证、户籍证明等的原件及其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身份证、户籍证明等的原件及其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年龄超过35周岁的人员还须提供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出具的在职和教龄证明原件。各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按业务管理范围经调查核实并公示3天后才可出具相应证明。
4.其它要求:缴纳考务费(每人100元)。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不到2:1的,核减相应招聘计划。
1.笔试:2012年5月27日上午(9:00-11:00)统一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为学前教育相关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内容。笔试后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面试采用上课、说课、专业才艺展示等不同形式进行。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合格的,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50%的比例折合成考试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按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体检有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体检后,对合格人员进行考核并公示。考核要求为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社会公德;热爱教育工作,忠诚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考核有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参加体检和考核人员。
考核合格人员经公示后,办理录用手续。待暑期教师聘任交流结束后安排具体岗位,确定岗位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单位,签订聘用协议。录用时未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的则取消录用资格,不再安排人员替补。
咨询电话:61700658 63322439 61771211 61700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