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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信学院优良学风班评选条例

作者:陈婷婷 新闻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05-15

一、 总 则

 为大力推进素质教育,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和育人氛围,形成宁静致远、学以致用的学风,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培养适合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合格人才,特制定本条例。

二、评选条件

1.班集体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开展理论学习,注重组织建设,定期开展组织活动。班级党建工作卓有成效。无政治性错误事件发生。

2.班集体凝聚力强。班、团干部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善于管理。班级制度健全,工作有目标,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班集体自觉遵守法规校纪,形成勤奋、团结、向上的良好班风。

3.班集体学风严谨。全班学生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气氛浓厚。没有出现考试作弊现象,上课出勤率高。

4.班集体学习效果好。全班学生能较好的完成各项学习任务,各类课程考核合格率高。英语、计算机、教师技能(师范类)等测试通过率高。

5.全班学生积极参加科技创新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班级积极组织开展与学习有关的各类活动。社会实践活动有特色,参与率达95%以上。

6.全班学生积极参加校园文化艺术活动。班级每学期组织一次以上的校园文化活动。全班学生注重身体素质的提高,坚持参加体育锻炼,95%以上的同学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7.参加优良学风班创建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三、奖励办法

优良学风班的班级由学院发文表彰并发给相应的荣誉证书,给予适当奖品,奖品金额在500元/班以内,并在同学年的评奖评优中,增加院级三好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各一名。

四、评选程序

“优良学风班”每学年评选一次,评选时间为下一学年的第一学期。每年九月份,参加优良学风班评选的班级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台州学院优良学风班申请表》。学院组织评审团(成员由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辅导员,班主任,团学会干部,学生代表等组成)对参评对象进行公开评选,评选结果报院务会议审批。

  1. 评选名额

每次评选院级优良学风班3个。学院推荐其中1个班级,参加台州学院“特优学风班”、“优良学风班”评选。

数学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7年5月